
专题导读:历经14年打磨、素有 “经济宪法”之称的中国 《反垄断法》,8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今后,企业利用市场垄断地位操纵价格的行为将被视为违法。
国务院发布反垄断法的首个配套规定《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确立以经营者营业额为申报标准。 [详细]
·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正式实施
·2007年8月30日,十届人大表决通过
·2006年6月,反垄断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
·2005年12月,商务部称反垄断法修改审查已获较大进展
·2005年2月,反垄断法又一次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列入立法计划
·2004年,国务院将该法列入立法计划
·1998年,再次被列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1994年,由商务部负责起草和调研工作,被列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