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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福林:打造制度型开放新高地

时间:2021-10-20 14:55 来源: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

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要主动适应国际经贸规则重构的新趋势,充分学习借鉴国际自由贸易港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和制度安排,加快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开放制度,增强区域辐射带动作用。

一是主动对接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对接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需要把握由“边境上”向“边境内”拓展的基本趋势。从开放趋势看,其不仅涵盖关税、配额、海关监管、投资准入等“边境上”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措施,而且涉及竞争政策、知识产权保护等“边境内”规则。海南自由贸易港要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全面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细化并落实准入前后的国民待遇标准,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要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制定高标准环境保护标准,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与环境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在一些条件暂不具备的领域,通过过渡性、长远性及原则性的相关安排以实现对接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的实质性突破。

二是把服务贸易作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突破口。形成与国际相衔接的服务业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体系,是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任务,也是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举措。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以来,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等相继发布,在放宽内外资服务业市场准入、破除跨境服务贸易壁垒等方面取得一定进展。

未来,海南自由贸易港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建议进一步加大金融、教育、医疗、商务服务、航运服务等领域服务贸易开放的压力测试,借鉴自由贸易港发展国际经验,创新实施与跨境服务贸易配套的资金支付与转移制度,实行更加便利的出入境管理政策。制定海南服务贸易“认可经济营运商”认证标准,实施对发达经济体人才专业资格单向认可制度,在更多领域实行“标准制+承诺制”。率先实现在医疗健康与免税购物领域引入国际先进服务管理标准,并以此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服务标准、管理、人才、平台等服务体系建设。适应数字服务贸易快速发展大趋势,创新性落实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的政策与制度安排,积极开展电子商务规则的先行先试,为我国参与全球数字服务贸易规则制定探索经验。

三是在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中拓展区域合作新空间。打造重要开放门户的重大任务是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东南亚国家交流合作。东盟在我国开放发展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2020年,中国与东盟首次互为最大贸易伙伴,预计到2030年,东盟将成为全球第四大经济体。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独特的区位优势,要做好自由贸易港与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政策制度叠加集成,努力成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交汇点。例如:参考RCEP灵活、便利的原产地规则,进一步细化和创新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关税政策,加快征税商品目录制定工作,及时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清单;强化海南自由贸易港在投资准入行政程序、行政措施、行政决定及产权保护、市场监管等规则对接。此外,在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中实现区域性市场建设的重要突破。例如:在区域内旅游服务、市场体系对接中建立面向东盟的双边、多边旅游经济合作网络;在海南建立面向东盟的热带农产品、文物艺术品等商品交易所;筹建区域性金融市场,全面引入国际通行规则,提高海南自由贸易港对促进区域内要素流动及资源优化配置的能力。

四是用好改革开放自主权,打造制度型开放新高地。充分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赋予海南的改革开放自主权、特殊立法权与协调机制。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的权限边界,用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借鉴国际自由贸易港的一般特征,在本法框架下,推进行政、立法、司法体制创新。加快对知识产权保护、数字经济、服务贸易、海关监管等领域开展变通性立法,在坚持现行法律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与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接轨。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迟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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