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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时间:2022-07-18 08:52 来源:经济日报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云南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助农增收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云南省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印发《云南省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制定积极扶持农业企业创业发展等11项政策措施,加快培育壮大以农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截至2021年底,云南省实有农业企业74983户,同比增长7.95%;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共计5240户,同比增加800户,同比增长18%;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646.06亿元,同比增8.2%,支付劳动者报酬178.44亿元,带动农户899.25万户次,带动农户增收511.17亿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呈现蓬勃发展态势,为农业农村持续发展、农民增收和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劲动能。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谭鸿明副厅长表示,下一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实施农业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引导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成立农民合作社,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协会”的联合体经营模式,形成生产资料的优化、有效配置,主体联动,全产业链发展,同时让农民分享更多的收益。

二是加强助企纾困专项监测调度。落实《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云南省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围绕“1+10+3”重点产业,建立助企纾困专项监测调度制度,按月监测调度农业企业发展状况和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情况,了解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助企纾困有关政策措施。

三是加大对农业市场主体的金融和政策支持。落实全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发挥政府、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的优势,形成合力,创新农业土地、活体、基础设施等生物性资产融资产品,对企业给予低息贷款或贴息政策等。在用地政策上,严控耕地红线,合理利用四荒地、半坡地、废弃园地等支撑企业的用地需求。

四是强化农业市场主体招商引资。因地制宜谋划项目,按照“缺什么招什么、什么弱补什么”的原则,大力开展精准招商、定向招商、填空招商。鼓励“以民引外、以外引外、以企引企”,支持落地企业与省外、境外企业开展合资合作、嫁接提升,促进企业增资扩产和关联农业企业落户,形成“引一个、带一串、连一片”的集群招商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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