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福林:RCEP下的海南自由贸易港
2023年3月29日上午,以“制度型开放与自由贸易”为主题的博鳌亚洲论坛2023年年会全球自由贸易港发展论坛举行。中改院迟福林院长应邀出席并作题为“RCEP下的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发言。以下为发言内容:
海南地处RCEP中心位置,也是中国面向东盟的最前沿,具有背靠超14亿人大市场和逐步实行最高水平开放政策等优势,有条件成为中国与东盟为主体的RCEP市场的重要交汇点。
1.以“两个总部基地”建设为战略抓手
以中国企业进入以东南亚为重点的国际市场的总部基地和以东南亚为重点的国外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总部基地,是充分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与RCEP市场交汇点的重要战略抓手。
在RCEP下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两个总部基地”,需要实现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与RCEP规则的叠加。
第一,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提前全面落实我国在RCEP中对东盟国家的“零关税”商品承诺表,便利其他成员国经海南分享中国大市场。
第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推动实现与RCEP原产地规则叠加,将企业在RCEP成员国的加工增值部分计入海南的增值部分,只要企业在RCEP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累计超过30%,即可享受“零关税”进入内地。海南如果能做到,就能形成相比于其他地区的独特吸引力。
第三,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率先实现“完全累积”。海南自由贸易港要成为RCEP的推动者、试验者和先行者,重要的就是抓住时机、创造条件,率先实现由“原产地累积”向“完全累积”过渡,这也将为中国的制度型开放提供重要范例。
2.与香港金融服务的对接融合
总的看法,香港向内地大市场的转型和向东盟市场的转型,为“两港”合作提供重要契机。当前,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两个总部基地”,最重要、最关键的是要尽快实现“两港”金融服务合作对接。为此建议:
第一,建立琼港总部企业金融服务直通机制,探索“海南承接+香港服务”的合作模式。
第二,吸引香港金融及商务服务机构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农产品、能源、航运、大宗商品、产权、股权、碳排放权等交易场所建设,并为交易场所运营管理提供国际化服务。
第三,借鉴国际经验,探索实施“双港”金融机构牌照和资格“单一通行证制度”。
第四,支持在海南的港资、外资企业在商事领域自主选择法律适用。
3.发挥智库的特殊作用
推进RCEP合作进程、促进全球自由贸易港交流合作,离不开相关智库的交流合作。
2022年4月21日,中改院在博鳌亚洲论坛宣布成立海南自由贸易港-东盟智库联盟;9月23日,中改院与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共同发起成立RCEP智库联盟,东盟及日韩的10多家智库参与。旨在与区域内智库携手合作,共同打造开放共享的学术合作网络,为推进RCEP进程提供智力支持。
第一,我们将继续做实RCEP智库联盟,深入研究RCEP市场开放承诺与规则全面落实、促进RCEP扩容升级等相关问题,并提出智库建议;同时,为提升RCEP成员国利用RCEP规则能力等提供相关培训。
第二,自由贸易港与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自由贸易港是当今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不应将两者等同起来。建议在各方的支持参与下,每年秋冬季在海南举办规模更大、专业性更好的全球自由贸易港国际论坛。中改院将依托RCEP智库联盟和海南自由贸易港-东盟智库联盟在这方面积极探索,并提出智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