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修泽:将包容性改革作为战略选择
编者按:
本文初始来源为《包容性改革论》(2013年版摘要),刊发于2013年第6期《经济社会体制比较》杂志。
“包容性改革”与“包容性增长”是内涵不同的两个命题。后者属于“经济增长”范畴,前者属于“制度创新”范畴。提出包容性改革论,旨在为中国的中长期全方位改革提供一个战略参考。
在改革的理念上,如何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类文明多元交融的时代高度,包容各种改革的力量。在改革的运作方略上,如何以极大的智慧超越惯性,采取均衡的改革方略,以尽可能小的社会稳定成本取得具有实质性的改革成果。
第一要义:包容性思想——海纳百川,包容互鉴。历史的经验值得今天借鉴。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制定第一个改革决定前,就涉及到“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能否相互“兼容”的问题。
第二要义:包容性体制——公正市场,社会共生。探索建立具有包容性的体制,针对的是非包容性的或称排斥性的体制。这是需要中国学者着力开掘的地方。
第三要义:包容性运作——超越极端,双线均衡。这一层强调的是改革运作的包容性,总的思路是,以尽可能小的成本,取得具有实质性的改革成果。
三大潮流与理论支撑
从全球背景来看,重点是三大潮流:其一,经济领域中的“市场经济”;其二,社会领域中的“公平正义”;其三,包容互鉴,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
理论支撑:人本体制论、广义产权论、第三波转型论。广义产权论是相对于“狭义产权论”而提出的,其要点可用九个字概括:“广领域、多权能、四联动”。“广领域”,即环境产权、资源产权、人身的各种经济性权利。“多权能”即初始所有权、垄断行业特许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权等。“四联动”,即产权界定、产权配置、产权交易、产权保护一起联动。
包容性改革的运作
每一环改革都要找准两个方面的“均衡点”,同时,在均衡运作过程中,要寻求改革的实质性突破。
建立包容性的经济体制。通过深化垄断性行业改革、资源产品价格改革以及完善土地流转权制度等举措,旨在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当前的难点在于,如何建立市场化与公正化“内在融合”的经济体制?需要提出一些切实的制度性安排。
参照有关社科研究机构分析,目前中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估计只占总人口的25%—30%,要逐步提高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
关键在于深化收入分配改革。改革中要注意防止陷入拉萨尔“就分配谈分配的窄圈”,重在突破收入分配的“体制瓶颈”。
多元阶层欲共生,需要编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安全网”。在“安全网”能兜住的情况下,再着手创新社会管理机制。
经济改革的五个重点
经济改革围绕“公正性的深度市场化”改革,突出五个重点:
1.垄断行业改革。对过时的、假冒的所谓“自然垄断”,以及垄断性行业中的竞争,要坚决破垄;对不合理的行政垄断,要坚决破垄。对竞争基础上形成的产业集中,不应破垄,还应进一步加强,以提升中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但对阻碍和限制竞争的经济性垄断,应坚决破垄。在此,要消除“产业集中”等同于“垄断”的误区,化解以“提高国际竞争力”为由排斥垄断性行业改革的“心结”。
2.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重点是锁定使用权人的土地用益物权,尊重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包括流转和抵押)权利。
3.金融体制改革。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市场化改革要把握两个抓手:存款保险制度和SHIBOR(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为基准的市场化利率。
4.财税体制改革。重点改革分税制和预算管理体制,开征房产税、遗产税、环境税等,以及改革资源税等。
5.资源性产权价格为重点的价格改革。这是要素价格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将市场体系建设进行到底的重要方面。
社会改革的五个重点
社会改革要突出五个重点:一是收入分配改革;二是户籍制度改革;三是事业单位改革;四是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创建;五是社会组织改革(如各种社团组织,重点是“去行政化”、实行登记制等)。
(作者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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