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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之一部分:政府转型的目标之一是建设和谐社会
 
讨论之二部分:以改革为动力,加快建设和谐社会
 
专家观点
高尚全
汪玉凯
常修泽 和谐社会的体系、关键和经济着力点
孙立平 政府转型与实现社会价值多元化
吴忠民 警惕社会结构畸形化,构建和谐社会
陈永杰 潜规则腐败是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因素
景天魁 构建和谐社会,政府的责任是什么?
   
现场热烈讨论
讨论之三部分:
——政府转型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
网友论坛说法
[原创]高木:人大代表构成比例是和谐社会成败关键!
[观点]弱势群体人权保障与和谐社会构建
[原创]构建和谐社会应正确对待和倾听人民的声音
[认识]和谐社会建设任重而道远
[分析]党国英:在中国建立和谐社会的可能性
[认识]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础
[原创]顺风:建设“和谐社会”之思考
媒体反映
参会专家及媒体
高尚全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 会 长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 院 长
李连仲
中央政策研究室经济局 局 长
林兆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 研究员
范恒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 司 长
丁元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 研究员
宋葛龙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改革信息处 处 长
张大平
国务院研究室社会发展司 司 长
陈永杰
国务院研究室工交贸易研究司 副司长
赵 晓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宏观战略部 部 长
吴忠民
中共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 教 授
汪玉凯
国家行政学院 教 授
景天魁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 所 长
李培林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 副所长
于建嵘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教 授
温铁军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院 长
洪大用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 党委书记兼副院长
孙立平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学系 教 授
李晓西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所 所 长
李曙光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副院长
新闻媒体
方祥生
《光明日报》 国际部主任
田永胜
《光明日报》 记 者
崔 军
《经济日报》 内参编辑部主编
田如柱
《经济参考报》 理论部主任
柏晶伟
《中国经济时报》 理论部主任
李树直
《中国改革报》 理论部主任
张卓人
《新世纪》 编 辑
主办单位
迟福林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 执行院长
王新政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 副院长
苗树彬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 院长助理
沈小敏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北京代表处 主 任
王晓燕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北京代表处 秘 书
讨论之三部分:政府转型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大多数专家认为,政府的作用非常大。一方面,政府合理的定位可以加快和谐社会的建设,但是另一方面,政府定位一旦不合理,将会对构建和谐社会造成负面影响。专家们认为,目前我国政府职能还存在越位、缺位和错位,这是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的阻力。因此,专家们指出,政府转型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
  政府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作用
  高尚全:要充分发挥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必须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树立“人民是创造财富的主体,政府是创造环境的主体”的理念。政府的主要职能在于:第一,在非市场领域或者是市场领域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消除产权歧视,强化产权保护,致力于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第二,协调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建立科技基础研究、生态和环境保护,为社会提供市场机制所不能提供的公共产品服务。第三,完善收入分配职能。在完善分税制,建立规范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转移支付,完善社会保障事业,最后形成较为完整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实现社会的公正、公平,完整政府的监督机制,使公共权利要透明。第四,通过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市场主体依据政策、信息自主决策。第五,必须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和利益表达机制,缓解和化解利益社会的失衡情况,必须扩大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空间,领导各个利益群体理性地合法地实行发达利益,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使公民在参与社会的过程中建立新的和谐关系,特别要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
  孙立平:引用另一个学者的理论,把社会主义国家的转型分成两个阶段:侵蚀阶段和转型阶段。侵蚀阶段,是自下而上的,转型阶段是自上而下的,包括大规模的立法。建设和谐社会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我们的改革我们的转型,已经从初级的侵蚀阶段进入到转型阶段。这个阶段对于国家的作用的要求是比较强的。现在我们国家或者是政府的消极能力很强、积极能力很弱。消极能力就是禁止你做什么,这个能力很强。但是把一件事情做好的能力,说把社会保障做好,把什么做好,这个能力很弱。所以,不能够简单弱化政府的作用,提倡小政府等等;西方的社会要么“高税收高福利”,要么“低税收低福利”,在我国,必须防止形成“高税收低福利”的不和谐社会。要达到这个目标,必须保证政府组织的有效性和政府的超越性,政府必须较少或完全不受利益群体的影响,使得政策的制定和发挥方面保持强大的功能性。
  吴忠民:目前中国存在着不少社会问题。例如,基尼系数过高、城乡差距过大等问题。比这些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在这些问题的背后凸显出社会结构方面的严重失衡。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那么,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将会受到极大的影响,构建和谐社会将成为空话。因此,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必须密切关注以下四种情况:谨防自由相对有余而平等相对不足;阻止中国社会主要群体的弱势化趋势;要高度警惕精英群体之间利益结盟的苗头;防止公共投入优先顺序的严重颠倒。
  汪玉凯: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实现公共治理和谐。而要实现公共治理和谐,必须对政府的职能有新的定位。政府在制定发展战略与公共政策,履行公共职能时必须做到以下四点:第一,在政府的发展战略选择上应打破单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可持续发展不仅是经济上的可持续发展,包括经济、社会、城乡、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包括人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第二,公共政策的制定应该真正地体现它的公正、公平和正义。第三,从政府的职能实现来讲,应该由一个管制型政府走向服务型政府,或者说由一个经济建设单一型的政府走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第四,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和谐社会的安排最终取决于政府体制上端的安排。
  林兆木: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必须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有全面的理解。在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政府需要强化它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
  迟福林:对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我们应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第一,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建立的前提下,市场的主体是企业与社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企业与社会的主要任务;第二,政府的中心任务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为企业和社会提供经济性公共服务、社会性公共服务和制度性公共服务等三大公共产品。因此,加快以公共服务为中心的政府转型,才能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提供有效的服务和保障。这样,既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又有利于充分发挥政府职能。
  李培林: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是互补的关系。市场负责解决效率问题,而政府负责解决公平问题,社会组织负责解决社会问题。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把市场、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分工关系划分清楚。
  赵晓:中国过去有原始型的政府、有强大的政府,就是没有社会。在没有社会的基础上去构建和谐社会,只能是政府直接去构建他认为的和谐社会。同时,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政府并不是可有可无的,它是非常关键的,但他的定位应该定位在培育社会上,通过促进社会发育,通过法制等方式方法促进和谐社会的形成,而不是直接参与构建和谐社会。
  政府转型是调整社会利益关系,促进和谐社会的关键
  专家们认为,目前我国经济社会领域暴露的问题凸显出政府职能定位的缺陷。在经济建设型政府的定位下,构建和谐社会将会遇到强大的体制性障碍;因此,只有实现从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型,才能打破体制性障碍,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动力。
  景天魁: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政府的职能有许多,包括比较重要的提供公共服务。但是,目前首先的问题不是政府应该干什么,而是政府应该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
  迟福林:政府转型的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协调重大利益关系的调整,通过政府转型充分发挥政府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有效作用。
  例如,第一,政府转型是适应利益关系变化的客观要求。这里我有四个观点:一,收入差距出现逐步扩大的趋势。政府在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方面的建设远远不适应收入分配差距逐步扩大的这样一种客观需求。二,弱势群体在逐步增多。政府在为弱势群体提供最基本保障方面能力建设远不适应弱势群体的的一种需求。三,利益关系的变化速度、深度在加深、加快,但是政府为利益关系变化所提供的制度的保障和制度的空间这样一个建设远远不适应这种利益关系变快、变深的这样一个趋势。四,社会各个方面,包括农村,对最基本的社会型公共产品需求日益强烈,而政府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这样一个运行机制、运行状态之中远不能适应这样社会各方面对社会性公共产品需求日益强烈的这么一个发展趋势。
  第二,通过政府转型调整利益关系。通过政府转型调整利益关系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内容:就业问题、社会保障、利益调整最终制度为重点的调节关系、农民工的问题、建立社会贫困人口就业制度问题。
  结论是,政府转型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的目标。把政府的转型作为下一步改革的中心重点不仅是现实全面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的要求,更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基本需求。
  政府转型的目标是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
  迟福林:当前,我国的改革处在关键时期,并以进入到以政府转型为重点的结构性改革阶段。政府转型的目标是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政府要通过为社会提供经济性公共产品、社会性公共产品和制度性公共产品。通过这些公共产品的提供促进和谐社会的实现。例如:第一,如何建立政府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制度保障。首先政府要成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因此要有一个制度保障。第二,要加快经济改革。尤其今年是投资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制、财税体制改革。第三,加快建立协商和利益表达积极稳妥的发展具体社会利益代表组织。第四,要大大增强社会公共政策的公开性制度。
  实施政府转型、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有效处理以下几方面的关系
  孙立平: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和协调三个基本的关系: 第一,政府与资本的关系。第二,政府与民众的关系。第三,资本和劳动的关系,就是所谓的劳资关系。我国目前这三个关系之间都存在着失衡。和谐社会必须解决这些失衡,有效处理三种关系。
  陈永杰:详细分析我国的劳资关系后。我们国家以后可能劳资关系将会成为基本的社会矛盾。但是,现在问题的关键在于,第一,我国的许多国有企业仍然用解决干群关系矛盾的思维来解决劳资矛盾;第二,我国许多私营企业对待劳工明显不符合SA8000标准,导致国外对我们施加压力。劳资关系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解决以上两个问题。
  在处理明规则与暗规则的关系问题方面。我认为,在我们国家出现如下问题:明规则,做的很好,也很严格、也很严正,整个社会的形象非常好,但是暗规则不好,许多问题都出在暗规则上。例如,在整个腐败中,直接触犯法律的是重要一方面,但是在整个腐败的现象里面它不是最主要的部分,最主要的部分是没规则,潜规则里面没有规则。这种情况下很多干部很大的弹性,做很多的事情,在单位内部导致矛盾、在社会上导致矛盾,人们很多痛恨都是针对这样大量的现象出现的。所以构建和谐社会,建立公正、公平的社会、法制的社会,必须在规范暗规则,使暗规则明化。
  张大平: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要处理好和谐与稳定的关系。和谐社会必然是一个稳定的社会,但稳定不一定和谐。在两者之间,稳定是和谐的基础,和谐是稳定的目标。因此,建立和谐社会一个根本基础是社会稳定,但是社会和谐比社会稳定层次还要高、要广。他以我国的信访数量为例,说明现在我们的国家社会确实存在着大量的不和谐的因素和问题。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目标,从最低层次来讲也是给我们全党敲了一个警钟,要求全党全国关注和处理这些不稳定因素,更加有效地构建和谐社会。